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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专题培训会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3309日期:[ 2018/10/10 ]

学规守法  护佑生命

——我院召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专题培训会

    2018年7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让全院医务人员及时掌握《条例》内容,不断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我院于2018年9月26日在北区会议中心举行了专题培训会。会议由谢刚副院长主持,医务部危机管控科科长罗婷婷主讲,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质控员,部分职能科室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谢院长指出,《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司法、公安、媒体等部门的职责,对医疗文书的书写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领悟、掌握执行。

    罗科长从《条例》出台的意义及要求、对医院管理的助推作用、新条例亮点解读、新条例逐条解读等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同时结合实际的案例,生动形象地展示分析了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处置方式、法律责任,让参加培训的人员对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理解。

    此次专题讲座,是我院对“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的又一次深入实践。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及依法执业意识,提高了医务人员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对于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院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培训会后,各科还将以科务会等形式组织科室全体医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做到医务人员全覆盖,让全体医务人员学规学法、守纪守法,履行好医务人员的职责,担当好人民的健康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