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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3822日期:[ 2012/9/3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规定,经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拟考核招聘4名工作人员入编。现将考核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129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129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具体招聘条件

详见《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129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b6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28-85226829
    2、报名程序:
    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持以下材料到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若为代报名,须同时提供报名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
   2)近期2寸免冠照片3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
   4)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
    3、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914。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过时报名者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由人事科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为综合面试,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察内容主要为人格素质、智能素质、知识素质、意愿素质、岗位适应性等五个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分值为应试者的实际得分。实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照“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成绩公布:考核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如该岗位只有一名报考者其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该报考者应聘资格。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随考核成绩一并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院负责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人事科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3内按以下要求将附件材料送报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人事科(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供者,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责任自负
   1)无业者,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失业者,须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考核招聘,如被录用,同意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现实表现原件和复印件(2份)。

拟聘人员经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确认后,由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报到,签定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如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专业学位或毕业证所学专业与考核招聘专业不相符或缺少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确认的,以及未按时报到者,取消拟聘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我院本次考核招聘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院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8535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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