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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论文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6595日期:[ 2012/12/11 ]
一、适用范围
        凡以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为论文第一单位,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纳入办管理办法。
二、单位承担版面费(含审稿费)标准
  (一)在国家级杂志上发表论文,每篇论文单位承担版面费700元。
  (二)在省级杂志上发表论文,每篇论文单位承担版面费500元。
三、版面费报销办法
  (一)论文第一作者凭版面费收据及发表论文的原件到科教科登记,并留存复印件两份(封面、目录、正文)。经科教科科长签字后到财务科按上述标准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若版面费未超过上述标准,则实报实销。杂志未索要版面费者,不属于报销范围。
  (三)若有科研项目和课题经费者,发表于其科研有关论文所需费用,全部由课题费支付。
 版面费不受上述标准限制,根据凭据实报实销。
四、发表论文奖励标准
论文发表后,医院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
论文字数在1000字以内奖励100元;
论文字数在1000—2000字奖励150元;
论文字数在2001—3000字奖励200元;
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论著奖励300元。
凡杂志特约稿件,未收取版面费者,奖励标准按上述标准的2倍执行。
奖金发放办法:统计当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截止每年12月20日在医院登记),按上述标准纳入目标奖发放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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