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成为成都市机关事业军队离休干部定点医院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4613日期:[ 2013/10/30 ]
病员同志:
为了更好地为离休干部做好医疗保障工作,我院被成都市医保局新增为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军队离休干部定点医院。从2013年11月1日起机关事业军队离休干部到我院就医采用记账方式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军队离休干部到我院就医的问题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军队离休干部在我院门诊就医时应使用统一的《市属机关事业离休干部专用门诊病历、处方》(自带),在门诊、住院就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发生交叉。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我院记账后按月到市医保局报销。
二、关于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问题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军队离休干部在我院住院期间,在定点零售药店产生的购药费用不纳入报销;确因病情需要,必须主管医生写申请,本人签字,由医院药房出具我院无此药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医院医保部公章,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