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门诊特殊疾病可以直接在我院联网结算
为了更好地向省内异地参保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我院积极向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申请,从1月1日起,省内异地门诊特殊疾病也可以直接在我院联网结算了。
异地门诊特殊疾病联网结算实行“异地认定备案、参保地报销、联网医院持卡结算”的政策。即:凡经参保地认可办理了异地备案的人员,在我院门特产生的费用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报销。
目前,我院可直接联网结算的有省内异地住院、省内异地门诊、省内异地门诊特殊疾病、跨省异地住院。
实现异地就医及时结算,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拥有一张能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
2、须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否则无法享受医疗费用直接医保结算。
3、入院时请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入院登记。
4、遵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并配合完成医疗保险相关管理工作。若参保人对异地报销结算有疑问,可向就医医院或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1、无门特备案享受标识的人员不能通过省级平台结算门特费用。
2、异地门特参保人员就医时,在挂号、就诊、结算窗口等均应告知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本人是异地门特就医身份。
3、我省门特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行“参保地待遇”,异地医疗机构不掌握其他市州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因此参保人员对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有疑问的,可咨询自己所在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4、具备门特联网结算条件但不能即时结算时,应及时向就诊医院查询原因,如因网络中断等系统原因暂时无法结算的,可等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