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床科室实际诊疗需求,医院经过严格流程审议通过了临床所需的以下药品(附件1.药品清单)。现拟进行供应商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问题和违规违纪记录。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为与我院签订有“药品(西药、中成药)配送服务协议”且在协议有效期内的药品常规供应商。
(四)经营范围涵盖相应品种。涉及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须具有相应批准证明文件。
(五)有关品种须取得由生产企业出具的唯一授权配送我院的授权委托书。
(六)集采药品必须为中选。
(七)符合四川省“两票制”的有关规定。
(八)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并已确认配送关系。
(九)除不能二次议价的国家谈判药、集采中选药外,其余药品报价须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药品价格区间绿区范围。
(十)在协议期内能保证药品质量、保证稳定供应、保证价格稳定。
二、有关材料按照“附件2.材料清单及要求”准备。
三、材料要求
(一)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填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
(二)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每个药品材料分别用资料袋密封装好,密封处盖公章,否则一律按照无效处理。
(三)电子材料请带U盘拷贝,每个药品命名为“编号+通用名+规格”。
(四)当场拆封,当面核查资料袋内全部材料。如信息错误或材料缺失,不接受更正,该品种视为无效申报,后果自负。
四、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接收。
五、材料提交地点: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侯院区药事管理科办公室。
六、各供应商不得直接与本次供应商遴选工作无关人员联系,违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特此通知!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4月16日